全区首期刑罚执行业务培训班在内蒙古警官学校举办

18.05.2016  12:33

            落实2016年全区监狱工作会议精神,近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在内蒙古警官学校举办首期刑罚执行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区18所监狱的80名刑罚执行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监狱局副局长张志强作动员讲话。张局长要求参训人员充分利用培训班这一平台将学习刑罚业务、工作中的疑点、难点进行交流讨论,以提高刑罚执行业务技能,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并对监狱执法办案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守法律底线,按照法律法规来办理减、假、暂案件,每一起案件都让社会公众体会到公平、公正。二是牢固树立案件意识。深刻理解减、假、暂案件的办案要求,掌握好手中的权力,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三是牢固树立法律程序意识。在办案中,要保证程序合法,依程序办事,不要为了简单地求一个“快”而违背程序、破坏法律的公正,要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四是牢固树立证据保全意识。在管理工作中,罪犯考核,奖惩都要有相应的证据,能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条,在案卷制作过程中按规定书写、保管、复印、封存。五是牢固树立狱务公开意识。狱务公开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监狱规范化建设,有利于公众对监狱工作有更准确、更深入的了解。六是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要建立和健全内外结合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让监狱执法者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下大力气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此次培训邀请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白焕然和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多名业务骨干,围绕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法律文书规范、法律条款适用规范、罪犯加分考核规范、卷宗整理、材料组织等方面进行了详尽讲解。培训过程中还安排基层民警结合工作实际,讲解减刑假释业务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适用问题,并与参训人员互动交流,解疑释惑。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专业性突出  。  课程结束后,还进行了严格的闭卷考试,对参训民警的刑罚执行业务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进行检验,考试成绩合格民警取得相应的监狱执法资格证,作为今后上岗的依据。

            通过培训,强化了民警对刑罚执行业务、卷宗办理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的掌握,达到了预期效果。(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