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创建办组织开展全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试点第二次“互观互检”活动

11.12.2015  12:08

2014年12月1日至2日,全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试点第二次“互观互检”活动在突泉县、科右中旗进行。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盟委委员、盟委统战部部长孙德敏,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盟政协副主席、宝新民,盟创建办负责人,各旗县市政府分管副旗县市长及创建工作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互观互检”活动。

互观互检”活动以实地考察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观摩学习和实地考察,大家一致认为,突泉县和科右中旗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做到了创建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各具特色,并取得了扎实成效,起到了很好地凝心聚力的作用。突泉县创建工作的具体特点体现在,一是在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上都充分体现了“一把手”工程的高度;二是工作扎实,在工作方法和创建载体上力求创新;三是注重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科右中旗创建工作的具体特点体现在,一是把创建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七进”相结合,扩大了创建工作的覆盖面;二是将创建工作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以创建工作为载体,为全旗各项事业发展凝聚力量;三是将创建工作与民族文化传承和发扬相结合,注重精神家园建设。在考察活动中,互观互检团人员认为,两个旗县的创建活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对做好今后本地区的创建工作,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起到了很好的启发、借鉴意义,尤其在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典型培树等方面的做法值得学习、借鉴和推广。

观摩检查结束后,在突泉县和科右中旗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孙德敏在座谈会上强调,各旗县市要在“互观互检”中发现别人的长处和亮点,取长补短,更好地推进工作;要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工作和创建工作的关系,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加强学习,学习好、领会好中央民族工作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宝新民指出,要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指导思想,跳出创建抓创建,将创建工作与推动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结合起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在巩固老典型的基础上,挖掘培树更多的新典型,扩大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