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旗一男子用他人遗落银行卡取了一万五
图为民警将嫌疑人刘某盗取的钱还给郭女士。
11月19日一大早,刘某来到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今年8月12日10时许,在前旗乌拉山镇干个体的郭女士到银行给供货商打货款,因为当时柜台前办理业务人员较多,郭女士便和女儿到自动柜员机上办理转账业务。此前,郭女士很少在自动柜员机上办理转账业务。按照提示,郭女士小心翼翼地输入对方的账号和转账金额,转完账,郭女士还打印了交易凭条,但她忘记了自己的银行卡还没有从自动柜员机退出就离开了。
走出不远,郭女士听到 手机 短信的声音,她拿出手机一看,吓了一大跳,自己的银行卡刚刚被连续取款5次,每次取款金额3000元,共被取走15000元。
看完短信,郭女士才想起转完账忘了取卡,她赶紧返回自动柜员机,但她的银行卡已不见踪影。着急的郭女士立即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民警调取监控录像发现,郭女士离开后,在后面排队等候的一名正在抽烟的中年男子来到自动柜员机前,将自己的银行卡插入插卡口,但他的银行卡无法插入,他看了看电子屏幕,就按照屏幕的提示选项点击了取款,又点击了金额3000元,短暂的等待后,自动柜员机的出钞口吐出了3000元人民币,该男子拿起3000元犹豫了一下,之后,他再次操作取款,共取了15000元。取完钱,该男子退出郭女士遗留在自动柜员机内的银行卡迅速离开。
民警查看嫌疑男子取款的监控录像还发现,该男子在取款过程中,将烟头扔在自动柜员机的左下方,并踩了一脚。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找到了那枚烟头,并发布了协查通报。嫌疑人丢弃的烟头经DNA检测,检测出了嫌疑人的DNA数据信息,但数据库内没能比对出此人的DNA数据信息,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3个月过去了,民警一直没有放弃案件的侦破。经过反复观看监控 视频 ,民警发现嫌疑人是步行来到银行,而且随身没带任何衣物和行李,这说明嫌疑人很可能就在乌拉山镇居住。民警在乌拉山镇的车站、学校、商场、大街小巷高密度张贴协查通报,请群众提供线索。
协查通报贴出几天后,群众提供线索的电话、短信不断。就在办案民警对群众提供的线索进行逐一核实时,犯罪嫌疑人刘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并主动退还了盗取郭女士的15000元。
目前,刘某已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