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救助 后置审批 千万“救急难”资金给百姓应急
14.01.2015 13:29
本文来源: 正北方网
3个多月前的那场车祸,让周慧勇胳膊骨折、头部积水,住了20多天医院。糟糕的是肇事车辆逃逸,治疗费要7万多元,通过新农合和医疗救助报销,自付的费用还有3万多。这对别人可能没什么,可对吃低保的周慧勇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周慧勇今年22岁,3岁时母亲去世,父亲多年外出,杳无音信。因为从小缺少关爱,周慧勇只念过小学,年纪轻轻还患上了关节炎,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他和81岁的爷爷只能靠养几只羊和领低保金生活。为了凑够医疗费,爷爷卖了所有的羊,他和爷爷的生活一时陷入了困境。村干部知情后,为他申请了“救急难”临时救助。很快,5000元救助金发放到周慧勇手中。
2014年,在新出台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救急难”首次被作为社会救助的基本方针予以明确。自治区下拨1150万元,各地配套资金,全区23个旗县区开展了“救急难”试点工作,对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活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避免他们陷入绝望的境地。
为了“救急难”工作能够落到实处,有的地区建立了“救急难”服务机构,专门受理群众遭遇的急难事项。 赤峰 市松山区设立了“救急难”服务站, 通辽 市扎鲁特旗成立了“救急难”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在9个地区设立“救急难”申请登记处。各地还充分发挥各类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并通过开通民生服务热线及时主动掌握了解辖区内居民情况,及时开展急难救助,做到了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同时,各地社会救助窗口全部开通“绿色通道”,对需要紧急救助的人员给予前置救助,后置审批,确保救助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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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2015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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