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妇联改革方案》

24.01.2017  20:39
    2016年12月30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妇联改革方案》(内党办发〔2016〕57号)。《方案》以切实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出发点,以解决机关化、行政化等脱离妇女群众的问题为落脚点,以进一步增强组织活力为着力点,重点从改革领导机构人员构成、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改革自治区妇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打造“网上妇女之家”,创新动员妇女服务大局的载体和方式,提高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能力,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等七个方面,制定提出了29条改革具体措施,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完成自治区妇联改革,并指导推进盟市妇联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