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工商分局“两办法”实现辖区旅游市场监管常态与规范化
为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几大旅游市场的有效监管,玉泉区工商分局不断更新专项工作思维与理念,采取“两种办法”,实现市场监管常态化和规范化。
一、在监管区域,实行“所长全面监督下的岗位监管责任制”。一是 在有旅游市场管辖权的工商所,实行“工商所主要负责人具体指导监督下的岗位人员监管责任制”,清晰明确两者之间的职责,消除责任不清、敷衍推诿等懒政失为现象发生。 二是 所长每周开展辖区旅游市场监管事项“两个一”活动,即每周听取监管责任人员对所辖旅游市场监管的 1 次工作报告,共同分析、查找、总结该类市场监管过程中有无难点、漏点问题;每周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旅游市场进行专项工作调研,主动探讨旅游市场监管的新办法、新路子。 三是 在对该类市场的监管活动中,每名监管责任人员重点做好“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消费维权”三大事项的整治、查处与受理工作,切实做到“市场整治力度强劲有序、查处违规经营严打重罚、受理消费投诉快速准确”。目前,大召寺等辖区 5 个旅游景区(市场)已进入旅游消费高峰期,相关各工商所已全面展开专项市场各项整规监管工作,整规活动在严格规范化中有序进行。
二、发挥协调功能,实行“相关职能部门纵向联络协作制”。一是 迅速转变工作方法与思路。鉴于旅游市场消费环境特定所固有的特殊性,由分局市场、基层工作两部门协调配合,各工商所紧密结合自身所辖旅游市场特点,以不定期办法组织工作人员主动与区旅游、城管、专门市场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与衔接。 二是 实行“市场管理信息共享制”,树立辖区旅游市场管理一盘棋的大局与整体意识。面对该类市场管理中出现的“秩序混乱、消费欺诈”等有损首府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新形象的现象,各工商所及时向区内相关职能部门通告信息,便于共同查找发生问题的症结、解决办法与对策,真正实现对旅游市场整治管理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