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

22.06.2016  16:03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齐晓英) 6月19日18时52分许,S104省道呼和浩特境内大青山收费站北侧发生一起多车相撞致5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公安部交管局,自治区公安厅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全力救治伤员,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月20日,自治区公安厅、纪委、安监局、交通运输厅、呼和浩特市政府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决定成立呼和浩特市呼武公路“6.19”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全面调查事故原因、开展责任追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事故调查组由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安监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总工会、呼和浩特市政府组成,组长由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来明担任。

  同日,厅交管局召开全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紧急视频会,听取了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6.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强全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地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协调当地安监、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深入旅游区及周边道路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要通过向到我区旅游的群众发放提示短信、安全警示等形式,提示自驾游、旅游包车的驾乘人员不发生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游包车的检查力度,同时开展提示、警示等交通安全教育,做好交通安全服务保障。

  二要继续加大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加强部门联动,严格GPS动态监控设备的管理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工作制度(即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设备,确保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的落实,督促运输企业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三要强化高速公路、主要国省道的管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区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暨“2016平安 2号”行动,在坚持严查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根据当前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大工作部署力度,细化整治措施,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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