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多措并举加强种子市场监管 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17.03.2015  20:04

 

目前,正值春耕备耕时节,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种子市场管理,严把种子质量关,为农牧业生产保驾护航。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系统已出动执法人员357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主体432户次,责令整改17家,取缔无照经营3家,有力地维护了种子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强化经营者主体资格把关。对辖区内所有经营种子商品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核查,建立“经营户口”和质量档案,认真检查资质审批证件是否有效、经营资格是否合法等,对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查处生产、销售掺杂使假和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查处利用虚假广告对种子质量、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的坑农害农行为。

二是强化市场源头监控。全面落实种子备案登记销售和种子留样备查制度。要求种子经营户每购进一个品种、一个批次的种子,必须及时填写《种子备案登记销售表》,到辖区工商局备案。严格执行种子经营户留样备查制度,凡未经审定、登记、留样的种子一律不得上市销售。督促种子经营者将标签标识作为种子进货查验的重点,种子外包标签必须标明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等事项。重点检查种子实物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有效掌控进货渠道和销货去向,加强源头控制,实行可追朔性管理。

三是强化市场质量监管。认真落实基层工商所网格责任区监管,与辖区内的化肥、农药、种子经营户签订了《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责任书》,实行“定片、定员、定责、定目标”的“四定”原则,做到了明确责任区域,明确监管责任。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重点对种子、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等农资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加强对种子、农药、化肥等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的抽样送检工作,认真落实市场检查、市场预警、不合格产品下架与退市制度,防止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

四是强化联手打假。积极与种子生产厂家联系,借力发力,充分利用厂方的技术优势,采取明察暗访种子经营户和走访农户等形式,开展联手打假,从源头上堵住假劣种子流入市场,切实保护生产企业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联合种子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打假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消费维权。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市场检查作用,深入各乡镇开展种子识假防伪知识宣传活动,引导农牧民和经营者提高对假劣种子的危害,提高其识假辨假的能力;在全市主要媒体发布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增强其防范意识。同时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点多面广的优势,畅通农牧民群众的投诉渠道,及时有效处理投诉,及时发现案源,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快速解决纠纷。(辛三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