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12.04.2016  19:16

内蒙古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近日,内蒙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汇全区之力、聚各方之财、集全民之智,营造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的浓厚社会氛围,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意见》明确,要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及举办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展“光彩行”等活动,动员和鼓励自治区及海内外各类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推广技术、发展贸易、捐资助贫,将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激活内生动力、推动扶贫开发。按照“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原则,充分发挥自治区各行业协会、商会的自身优势和影响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对我区重点旗县市区对口帮扶全覆盖,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企业在扶贫开发产业项目中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的,在土地使用计划指标上给予倾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使用不受上限限制,并在办理审批手续上给予支持。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统筹安排的自治区2834个贫困嘎查村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围绕增收产业、危房改造、劳动力素质提高3项重点工作和“十个全覆盖”重点工程,逐村逐户落实“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具体帮扶措施。(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