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案卷评查活动

03.04.2018  01:42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兽药及其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监督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人员水平,扎实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按照《关于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内动卫监[2017]53号)》要求,2018年3月22-23日,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呼和浩特市组织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评查活动评查的案卷都是盟市经过自评,择优推荐上来的案卷,主要包括畜禽屠宰、兽药及其他动物卫生监督案卷。其中畜禽屠宰行政处罚案卷为2015年1月1日后立案,2017年8月31日前结案的案卷。其他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包括兽药案卷)为2016年7月31日后立案,2017年7月31日前结案的案卷,共评查了49份案卷。

  此次评查分为三组,畜禽屠宰组、兽药组和其他动物卫生监督组,三个组别并按以下方式进行评查:一是主要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上报案卷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的合法性和案卷制作的规范性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评查。二是在评查过程中每个小组进行了讨论,对每个案卷认真研读,分析办案中的优点,存在的不足,案卷制作的合理性,尤其是适用法律方面有没有错误等方面进行集体讨论,形成客观公正的评查结论。三是小组评查结束后,全体人员进行了集中研讨,对发现的问题包括遇到的被处罚主体认定、调查取证、适用法律、案件定性、处罚自由裁量度、处罚程序等方面的疑难问题有针对性的交流和深入的探讨。评查结束后,自治区将适时对评查结果予以通报。通过此次案卷评查活动,对进一步提高我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将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