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的公示
18.04.2019 17:10
本文来源: 农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公告 2019年第8号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做好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16〕29号) “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确认为官方兽医:一是属于编制内人员;二是在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和其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岗位工作。受过开除、辞退、劳动教养、刑事处罚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勤人员,不得确认为官方兽医”的要求,经审核,拟确认官方兽医84名,现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4月25日。
受理电话:0471-665219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19年4月12日
本文来源: 农业厅
18.04.2019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