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下达
29.03.2016 11:09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下达《2016年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通知》要求,我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筛选方法必须采用农业部备案的残留检测试剂盒,筛选方法检测出的阳性样品,应由自治区兽药监察所进一步进行确证检测,并以确证检测结果上报。确证方法按照农业部发布的方法或参照国际公认的方法执行。样品一般应从动物养殖场、屠宰场抽取。不得采取某一时段集中抽样、分期分批检测方式;采样时要做好动物或动物产品来源单位或个人等信息记录,填写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抽样信息汇总表,特别是在屠宰场所抽样时要查证相关检疫证并登记证号;对无相关检疫证明的及时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在取得相关检疫证明前不得屠宰。经兽药残留确证检测超标或呈阳性的样品,检测机构在两个工作日内上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医政药政处,同时通知样品来源盟市兽医局。此外,检测机构必须进行后续跟踪抽样检测,发现一个超标或阳性样品,要对被抽样单位连续跟踪抽样两次,每次追加抽取5个样品。(记者 王科岩)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29.03.2016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