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通过自治区联合验收

23.05.2019  17:50


近日,由呼和浩特海关、财政部驻内蒙古专员办、自治区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验收组经过听取汇报、实地勘察后综合评审,一致认为包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基础和监管设施符合《保税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已具备封关运作条件,同意通过验收,待上报国家四部委审核后正式批复。呼和浩特海关副关长杨良勇与市委常委、副市长胡正兵联合签署了《保税物流中心验收纪要》,标志着包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正式由建设阶段转为运营发展阶段。预计六月底包头保税物流中心(B型)将实现封关运营,届时,将实现口岸通关和出口退税、保税仓储服务、国际采购与分拨配送、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流通加工服务、口岸物流一体化服务六大功能,填补九原(国际)物流园单一铁路功能的短板,形成“公铁海”国际联运的强大辐射能力。同时,将进一步降低区域物流成本,对于包头扩大对外开放窗口,为广大企业全面参与“买全球、卖全球”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