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包头市长城保护条例》

02.08.2017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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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包头市长城保护条例》,由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据悉,包头市酝酿《长城保护条例》已有多年。历时近四年,经过多次座谈、调研、考察、研讨、征求意见、修改、送审等步骤,形成了《条例》全文。随着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包头市境内的长城保护工作将步入明确的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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