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包头将启用商业车险新系统 涉机动车约40万辆
记者从包头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作为全国第二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12个试点省份之一,内蒙古于今年底启动试点工作,预计从12月18日起,包头市各保险公司车险新系统将正式上线,这标志着我市商业车险改革发展跨入新里程。
近年来,包头市机动车快速增长,截至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57万辆。包头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徐国庆介绍说,从车险市场看,到2014年底包头市承保各类机动车39.31万辆,保费达到13.14亿元。然而,从2006年至今,行业一直沿用统一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现行的条款费率已经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需求,突出表现在: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等。他表示,新的示范条款解决了原条款涉嫌“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容易引发争议的内容,并拓宽了保障范围,将更好地保障车主的权益,通俗地说就是“险企有了更大的定价权,客户有了更多的选择权。”
记者了解到,商业保险改革后,商业车险最低费率将突破原来最低7折的限制,一些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同时,扩大了“无赔款优待系数”浮动范围,使保费与风险匹配更加合理。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了商业车险产品,扩大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将进一步提升消费者在价格和服务方面的满意度。据第一批试点省市数据显示,约77%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约23%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上升,单均保费同比下降约9%。
此外,商业保险改革也将促进保险行业提质增效升级,改变过去行业高度集中统一的产品制定模式,逐步将制定商业车险产品的权力交给市场主体,保险公司可以自主调整定价、核保、费用和渠道政策,打破车险同质化竞争格局。从长期来看,改革将推动保险公司逐步走上差异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的道路。在监管方面,将进一步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和相关商业车险监管制度,强化偿付能力刚性约束,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记者了解到,此前,包头市各保险公司已经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系统培训,11月15日,市保险行业协会又组织各保险公司统一进行了集中培训,以保证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记者张海芳)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