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一季度发放低保金6499万元

11.04.2016  10:58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今年一季度,包头市共发放低保金6499万元,低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今年以来,包头市本着透明申报认定程序,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原则,努力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动态管理目标,让“阳光低保”温暖每一位困难群众,确保把低保资金发放到真正符合条件的群众手中。目前,包头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其中土右旗、固阳县53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5044元。截至3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62623人,共支出各类低保金6499万元,其中救助城镇低保对象35886人,支出低保金4318万元;救助农村牧区低保对象26737人,支出低保金2181万元。(记者 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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