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住房保障局将在十个方面有所作为

13.04.2016  18:20

包头市住房保障局将在十个方面有所作为  

                                                                                             

 

□文/胡国军 图/李波

近日,市住房保障局召开了2016年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和我市“两会”及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回顾总结去年工作,认真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

■全力推进全市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步伐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总体要求,2016年全市计划实施2870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努力破解城市二元结构。其中:昆区8242户,青山区3492户,东河区3462户,九原区5600户,高新区管委会1081户,白云矿区699户,石拐区584户,土右旗2096户,达茂旗1449户,固阳县2000户。积极搭建棚改安置房屋信息平台,结合我市实际,引导居民选择库存商品房进行安置,打通棚户区安置房与商品房融通渠道。创新棚改融资体制机制,积极与各商业银行对接,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争取最大资金支持。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积极推广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引进大型央企、国企和有实力的投资者,构建多元化棚改投资主体。大幅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货币安置比例不低于60%。加快棚户区改造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使居民的生产、生活、就医、就学等条件能够同步改善。通过促开工,推进度,确保新开工任务于9月底前全部开工。

■继续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这项工作也是全市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硬任务”。2016年计划实施总建筑规模510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投资11.2亿元。整治内容包括三大项内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其中:昆区(区本级、包钢、铁路、中冶东方、核工业208大队)207万平方米,青山区(一机集团、北方装备、中核北方)55万平方米,东河区(区本级、糖厂、铝厂)193万平方米,九原区22万平方米,土右旗2.9万平方米,达茂旗7万平方米,包钢白云矿区23万平方米。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区四级共同负担”的原则积极筹集整治改造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全力推进综合整治,确保整治任务于5月份开工,11月底前全面完成。

■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推进商品房去库存

一是要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的意见》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土地及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分析全市房地产市场现状及运行趋势,巩固房地产市场向好态势,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和完善政策措施,出台了《包头市进一步支持居民购房需求合理消化库存的暂行办法(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已印发。通过棚改安置、鼓励农牧民进城购房、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有保有压”发展房地产等方式,加大商品房去库存力度。

二是保持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认真组织实施《包头市房地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全市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我市实际,控制增量、消化存量,严控非商品住房供应,减少商品房库存新增量。2016年预计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达到28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商品房销售300万平方米左右。全市房地产业要保持开发、销售规模与2015年基本持平态势,形成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相适应的格局,为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三是要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制定相关管理措施,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程序,采取房地产市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强化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商品房预销售、竣工交付、产权办证等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非法售房、交易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并出重拳予以打击。强化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监管。进一步完善二手房交易监管平台,搭建租赁市场信息平台,尽快启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交易行为,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切实提升全市物业行业管理和服务整体水平

一是提高物业行业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包头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三年规划》,充分发挥四级管理体系作用,推进行业规范化管理。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主体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加盟、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大市场资源整合力度,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扶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包头市物业信用考核评价管理系统作用,全面强化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总体水平。

二是提高物业覆盖率和满意度。2016年力争使我市物业管理综合覆盖率达到75%,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较自治区平均水平高出11个百分点,市四区、稀土高新区、外五区城关镇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业主满意率达到88%,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争创自治区级以上的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不少于5个,包头市级的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不少于10个。二级以上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数量由8%提高到12%以上。一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总面积占物业项目总面积的45%以上,管理面积100万平方米的企业达到18家。

三是示范引领,创新突破。选择试点尝试推行“智慧物业”模式。总结青山区法院成立的房产物业人民法庭快速处理物业纠纷试点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指导青山区三年内对102个老旧小区全部推行准物业管理,提高老旧小区管理水平。

■加快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进程

2016年,市住房保障局将以国务院重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体系,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群体,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功能。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适时推出按月对冲还贷、提取支付物业费用等业务,降低公积金个人贷款支取门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完善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开通网上营业厅,实现基本业务的网上办理。增加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增强服务辐射范围,方便市民办理各类业务。2016年,在房地产市场整体不乐观的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贷款接近保和的状态下,全年力争归集住房公积金24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1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86%。

■全面强化房屋维修资金管理

一是加大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力度。规范维修资金缴存行为,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全年归集房屋维修资金力争较上年净增4000万元,总量达到3.3亿元,同比增长13.8%,累计归集额力争达到24亿元。

二是加大房屋维修资金追缴力度。对历年未将维修资金归入专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在2015年已追缴1.44亿元的基础上,确保将剩余的1.9亿元全部归入专户,切实维护好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是逐步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创新房屋维修资金使用方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企业进行维修,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审价、监理等施工过程管理,保证房屋维修质量。优化表决规则,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比例,力争使用率逐年提高,努力做到高效及时维修,确保业主满意。充分发挥物业备用金和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对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让房屋维修资金真正发挥房屋养老金作用。

■继续推进产权办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

严格执行房屋登记办法,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商品房网签管理,坚决制止违规交易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包头市推进城市规划区房屋产权登记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联合审批机制,想方设法全力推进剩余的产权办证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认真做好相关机构的调整设置工作

做好与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能及人员划分,保证房地产交易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的规范化管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规定,切实加强楼盘表管理、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转让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打造优质便民的服务窗口。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规范行政行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权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成立专门机构,切实做好新产权交易大厅改造搬迁工作。建立全局统一门户网站,加强业务数据信息整合和安全管理,打造“数字房产”。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着力打造创新部门、廉洁部门、法治部门和服务部门。

■全面加强全局党建工作

一是突出从严治党总要求,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落实从严治党,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全局党建工作的全过程。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机关党委书记主要负责,机关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党支部(总支)书记具体负责”的党建工作机制,形成“抓好党建工作人人有责”的生动局面,切实强化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严抓好党员管理。认真制定和落实年度党员发展计划,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认真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突出思想建党,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突出思想建党,就是要强化党员干部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的自觉性,严格按党的原则党的规矩办事。认真开展共产党员“两学一做”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要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摆在首位,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通过组织开展“阅读学习月”、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培育和弘扬机关正能量。

三是突出服务为先,进一步彰显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基层党组织永恒不变的主题。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市住房保障局党建工作也要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服务中心的良好工作成效彰显新作为。要积极主动服务局党组中心工作,立足市住房保障局工作职能,针对全局对外窗口多的特点,要全面加强窗口单位建设,打造优良服务环境和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企业,开展结对共建、志愿服务等活动,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推动形成联系服务群众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四是严明纪律规矩,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基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进行任务分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中国共产党党章》、《准则》和《条例》的经常性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形成遵章守纪的浓厚氛围。

五是强化正风肃纪,确保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全面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总体要求,要加大对落实“八项规定”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住一个个重要时间节点,看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频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铁的纪律整治各项违纪行为、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通过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明察暗访、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考评、参加“行风热线”节目、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等方式,促进全局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要严肃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通过日常监督检查、整改落实、督办通报、追责问责等方式解决行风、服务意识淡薄、工作缺乏责任意识、有令不行、政令不通、推诿拖延、敷衍塞责以及违反工作纪律,随意脱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紧盯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对禁令下不收手、不知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的一律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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