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创一流服务 塑产权产籍管理新形象

11.03.2015  11:13

包头市创一流服务 塑产权产籍管理新形象

 

    ●    2014年共完成各类登记业务8.4万件,登记面积1134万平方米。

  ●    减少行政审核、审批环节,将此前多数业务的10-13个环节全部缩减到3-5个环节,拉近了登记部门和群众的距离,实现了“流程零障碍”。

  ●    修订完善《房屋登记业务工作审核标准》、《产权处职工管理办法》,在大厅设立处长投诉信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

  众意见。强化投诉处理机制,实现“服务零投诉”。

  ●    完善手机查询平台功能,增加了产权业务的各项相关查询及表格下载,方便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及时查询。截至目前,该平台的点击量已达到

  80多万次。

  2014年,市房地产产权管理处围绕市住房保障局中心工作,严格依照《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和《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要求,不断强化产权产籍管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推进服务群众“零障碍”工作法,进一步推动产权产籍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共完成各类登记业务8.4万件,登记面积1134万平方米。其中:完成房屋权属初始登记16944件、面积284.2万平方米,办理变更登记838件、面积26.3万平方米,办理遗失(补证)登记596件、面积12.9万平方米,办理注销登记353件、面积3.4万平方米;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33443件、面积301万平方米,其中存量房转移登记15918件、面积126万平方米;完成房屋抵押登记33332件、面积548.7万平方米,担保金额468.5亿元;完成商品房预告登记10514件、面积119万平方米;完成集体土地房屋登记39件,面积2.4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取消6109件、面积81.3万平方米;办理各类查解封5361件,其中司法查解封4520件;打印各类房屋权属证书71868件,发放各类权属证书81923件,其中注销12407件;整理归档房屋权属档案90184宗,档案入库合格率100%。完成电话核档7066宗,调阅物理档案3404宗,协助公检法查阅档案资料10413人次,较上年增长八成以上。为购房者出具首套房产证明49715份,较上年增长1.5倍,其中为北梁棚户区搬迁群众出具房屋权属登记信息证明21327份;严格按照国家房产测量规范要求进行房产测绘,完成105个房产项目的预测绘、面积669.7万平方米,完成87个房产项目的实测绘、面积374.3万平方米。

  ★    强化职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加强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实现对稀土高新区房屋档案的统一管理。2014年,经该处与稀土高新区建设局充分沟通协调,将原存放于稀土高新区的6239卷房屋档案移交该处统一管理,同时将稀土高新区的登记业务并入到该处办证大厅统一办理。二是加强产权产籍信息系统管理,实现与自治区住建厅并网运行。按照自治区住建厅的要求,经过前期准备,从3月份开始,我市产权交易办证系统和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完成升级后,于6月中旬顺利实现与自治区住建厅并网运行,实现了我市权属登记信息和商品房销售数据与自治区住建厅的互联互通。三是加强业务指导,服务旗县区产权登记工作。为了加强旗县商品房网签备案的管理,该处将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的商品房数据及相关业务移交各旗县住房保障部门自行管理,从而不断提高登记的安全性。

  ★    加大力度努力解决产权办证遗留问题

  按照市政府139号和117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积极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产权办证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14年以来,在推进此项工作过程中,该处积极落实市政府协调会议精神,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多次与国土、规划、建委等职能部门进行沟通、交流,走访相关区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截至目前,已办理了31个项目的初始登记,面积约60万平方米、涉及住宅6000余户。

  另外,还有22个项目已初步具备办证条件,面积65.8万平方米、涉及住宅7000余户。

  ★    行风建设推行服务群众“零障碍”工作法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该处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全面推行服务群众“零障碍”工作法,在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认可,社会反响良好,为全局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一是设立引导服务,做到“沟通零距离”。针对房屋登记业务种类多、专业性强、手续复杂的实际情况,设立了全程协办服务,选派10名业务熟练、素质较高的房屋登记引导员,在产权办证中的各个环节,根据办事群众申请的登记业务,引导当事人到不同的受理窗口办理,使群众办事心中有数、少跑腿、不找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所有手续,实现了与服务对象的“零距离沟通”。二是优化大厅布局,做到“流程零障碍”。根据工作需要,对办证大厅进行了局部改造,重新调整了大厅业务科室布局,使科室流程转接更加顺畅,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实现了缴税环节的前置,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由于核税慢导致房屋登记效率不高的问题,并免除了群众楼上楼下奔波之苦。同时,在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的前提下,自加压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核、审批环节,将此前大多数业务的10-13个环节全部缩减到3-5个环节,大大缩短了群众办事时间,真正做到时间最短、程序最简、效率最高,拉近了登记部门和群众的距离,实现了“流程零障碍”。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实现“管理零缝隙”。针对近几年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政策法规出台比较多,利用周六、日的休息时间对全处职工分批分期进行业务培训、考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举办了全市房地产登记官继续教育培训讲座,邀请国内房地产登记行业知名专家学者,为全市各旗县区240多名房屋登记工作人员进行授课,并现场答疑解惑。通过分批派出部分业务骨干外出学习、考察,积极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探索研究查解封登记和隐性共有人审核等业务流程的完善和改进。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房屋登记业务工作审核标准》、《产权处职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原有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明确了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细化了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成立了房地产登记大审核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审委会,将各类产权疑难问题都提交上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每一项登记工作都准确无误,努力做到“质量零差错”。全年共召开8次审委会,处理产权登记疑难问题96件。四是强化投诉处理机制,实现“服务零投诉”。坚持实行每周处领导值班制度,及时解决处理群众的投诉和难点问题。通过在大厅设立处长投诉信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通过成立目标考核办公室,加强对窗口服务的日常管理考核,切实把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工作纪律和服务制度,逐一落到实处,杜绝了工作态度冷漠、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出现,努力打造“服务零投诉”窗口。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将各项登记业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在大厅窗口全部公开、公示,重新改版了“包头市房屋权属和商品房信息手机查询网”,不断完善手机查询平台功能,增加了产权业务的各项相关查询及表格下载,方便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及时查询。截至目前,该平台的点击量已达到80多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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