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形成

09.12.2014  02:44

记者从 包头 市政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对口协商会上获悉,近年来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有了新进展,国家、自治区、市和旗县区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已经形成,社会各界对“非遗”保护的认知程度得到明显提高。

截至目前,该市“梅日更召信俗”“包头剪纸”2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土右阴把缠枪”等13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头彩绘泥塑”等54个项目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市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5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103人。该市土右旗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二人台文化艺术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