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多项民政新服务获赞

02.02.2015  21:14

2014年,包头市出台了《包头市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开展了“救急难”试点工作,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157个。在昆区、青山区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投入428万元为1500名70岁以上困难老人购买服务。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建成8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组织办公活动用房26个。此外,包头市还将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期限由60天缩短为3天,以昆区为试点建立了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一年间涌现新的社会组织93个。

多项服务新探索不仅受到群众欢迎,也得到上级部门肯定,养老服务工作受到国务院督查组高度评价,市委、市政府“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体制创新工程”荣获全国十大社区治理创新成果提名,昆区、青山区及2个街道、5个社区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包头市老龄办荣获“全国敬老模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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