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展顺利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出台了《包头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一直以来,我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造成重复建设、重复参保、重复补贴等问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统一,城乡分割情况严重,制约了我区城乡统筹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着力实现城乡医保待遇的公平化。包头市是我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的“排头兵”。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彻底打破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上的“二元”格局,有利于增强居民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城乡居民医疗待遇明显提高;有利于增强统筹基金运行的抗风险能力和共济能力,居民医保进入更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居民就医报销更加便捷高效;有利于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促进医改向纵深发展。进而推动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增进人民福祉。
包头市委、市政府在总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实践及借鉴区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精心制定整合方案,扎实推进整合工作。总体思路是依照国家提出的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要求,按照“先整合机构职能、后规范政策制度”的原则,实现“一破一立一率先”的创新突破。即:打破城乡二元医疗保险架构,规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分设、管理分割、经办分散等弊端,彻底结束两项制度按部门管理、按群体分治的格局;建立全市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体制,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率先在自治区完成整合工作,采取“一制一档”模式,一步到位消除城乡医保差别,全面实现医疗保险保基本、广覆盖、均等化的目标,进一步增强保障政策的公平性、普惠性和包容性,实现城乡医保公共服务公平化。
为全面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包头市加快改革步伐,计划在2016年3月底前完成机构人员职能的整合,6月底前完成政策法规、业务经办和信息系统的整合,7月1日正式开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