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闻道德委员会设立举报监督电话

20.12.2014  23:50

包头 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于今年11月在我区率先成立,主要职责是受理社会各界对本市新闻机构以及新闻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引导当地新闻行业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

为接受和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监督,包头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特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并定期在全市各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为:0472-2529235;邮箱:[email protected]

包头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是本市内国家有关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新闻性期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具有新闻采编业务资质的单位,以及上述单位的新闻从业人员。

社会各界均有权利和义务举报包头市新闻机构及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具体包括有偿新闻、新闻敲诈、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

收到投诉举报后,包头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将进行直接调查,形成初步处理建议,对于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将召开包头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评议并形成处理意见。处理形式包括责令整改、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全市通报、记录不良从业行为、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