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机动车污染治理进入加速期

07.04.2015  13:16

  今年,包头市继续围绕“十二五”大气污染治理总线,加速、提升、创新、落实机动车污染治理监管体系,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黄标车”淘汰、机动车环保合格管理、机动车排放检测四大工程,努力打造蓝天白云的城市环境。

  按照《包头市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的办法》,包头  市通过“黄、绿标”严格区分车辆的类型,对“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加强排气检测监督,严格规定车辆“逢检必发标”。一季度,包头  市共检测机动车66285辆,发放环保合格标志65259个。符合免检条件,发放新车环保合格标志5753个。

  从今年1月1日起,包头市停止“合同车”和“发票车”的过渡政策,严格执行新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此外,包头  市加强对新建环保检测机构跟踪检查,指导新建站按标准规范建设,实现环保检测机构全程式服务管理。(记者任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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