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环保局坚持标本兼治 确保取得实效

03.03.2016  15:44

  为深入贯彻2016年包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包头市环保局对环保不达标企业以及全市剩余325个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完善企业监管。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和环保标准,重点加强火电、钢铁、稀土、焦化、污水处理厂、有色金属冶炼等环境质量影响大的行业企业的达标排放监管,对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严查严办严惩,集中力量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提高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倒逼超标企业加大治理投入,实现达标排放。 

  二是完善监测体系。在现有国控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日常委托监测基础上,制定完善非国控企业监测计划。充分运用在线监控数据和监督性监测数据,准确掌握排放情况,实施精准执法。 

  三是把今年作为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攻坚年,对剩余的问题严格实行台账管理,持续加大力度督查督办,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定期调度和通报各地区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整治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及时预警,严重滞后的及时提请市政府采取督办、约谈、限批等行政措施,确保年内全部整治完成,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企业超标排污行为,由属地政府环保部门依法查处。企业提标改造治理由企业投资实施。突出环境问题按照两办《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我市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整治进展情况的报告〉的通知》要求,由问题存在企业、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于2016年底前整治完成。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