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环保局深化审批改革 提高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30.03.2015  14:29

  为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包头市环保局从四个方面入手,严格项目审批把关,切实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一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制定并印发《包头市新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准入细则》,对“两高一资”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地方和行业准入门槛,城区及周边范围内禁止新建“两高”项目和原材料工业前端产业,明确新建工业项目必须入驻工业园区,进一步严格项目环保准入条件,推进重污染行业有序退出。二是做好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全市投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包联工业重大项目环保服务和管理的通知》,对重点项目设专人跟踪服务,2014年完成了66个自治区重大项目、321个投资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和16个包联工业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按照“三集中、四到位”要求,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验收,排污许可证和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核发等分散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网式办结。四是规范项目审批验收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权限的通知》和《包头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规范性文件,将市环保局审批近20%的建设项目环评权限和近70%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权限下放至各旗县区环保局,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分别由法定的60天和30天,压缩到了18个和10个工作日。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