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环境罚款达1297.393万元

24.08.2015  09:50

  8月23日,记者从包头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以来包头市环境罚款共计1297.393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包头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重点对大气综合治理、水污染防治情况、重金属污染防治情况、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工业园区污染综合防治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污染源自动监控情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突出环境问题等十个方面内容进行排查整治。截至目前,检查企业4200余家次,查处违法违规企业132家,其中责令停止建设3家,责令停止生产46家,要求限期整改95家,关停取缔25家,共计罚款1297.393万元。

  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对12起违法排污案件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对4家企业的违法生产设施实施查封扣押;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查处4家违法企业,对4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查处,行政拘留5人。依法对排污企业征收了排污费,排污费征收1.17亿元。同时加大了媒体曝光力度,对12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实习记者常淑芬 实习生李雅娟)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