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环保利剑”,为守护绿水蓝天而战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包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包头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及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包头市从2017年1月1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环保利剑”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震慑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
一、多措并举,提升环境执法能力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亮剑”稳
为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同时明确了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任务及工作重点,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各级环境执法部门坚持“三不三直”、“四不放过”和“双随机”抽查等监管模式,使违法企业无处藏身。
(二)集中发力,重拳出击,力争“出剑”准
坚持以系列专项行动为有力抓手,把自治区和包头市的部署落实到位,把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三个清零”的要求落实到位:一是加大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公安等强制措施力度,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二是各级环保部门全天候启动监察与监测联动执法机制,同时强化环保与公安的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在线监控“千里眼”作用,严格坚持“三不三直、五不放过”工作原则,让企业不能偷排也不敢偷排。三是加强宣传力度,行动期间共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手册3000余册,提升群众自觉主动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并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主动联系广播、电视等媒体参与现场检查,第一时间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形成威慑。
(三)严格执法,重视实效,做到“落剑”狠
专项行动中,环境执法部门联合公安、环境监测站,对森都碳素公司擅停环保设施违法行为罚款20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人。环境监察特勤大队、包钢大队密切配合,与辐射处、监测站联动,一举查获包头正益工贸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包头电视台“直播包头”栏目对此案件进行了连续两天的跟踪报道。
环境监管调度指挥平台发挥充分利用调度指挥、监测监控、数据查询分析等功能,24小时人工轮流值守,做到监控全时段、全覆盖。期间,共发现违法问题21件,其中焚烧垃圾10件,均按职责划分通知城市执法局。企业在线排污超标6家(次),均通知网格大队督办。环境监察支队信访大队坚持落实“有访必接、首访负责”机制,对环保职责范围内的信访案件,认真核实、妥善处理,对非职责范围内的其它投诉依法转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期间,通过“12369”环保热线和上级转办及来信、来访等渠道共接到环境投诉案件24件:废气污染16件、废水污染2件、噪音污染2件、三产污染2件、电磁辐射1件、固体废物1件,查处率100%。
二、抓铁有痕,“环保利剑”初见成效
(一)“环保利剑”一号行动圆满收官
“环保利剑”一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区(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421台(次),执法人员1469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430余家,发现各类环境违法问题105件(同比增加23.53%),责令限期整改32件(同比增加68.42%),立案查处27件(同比增加42.11%),已处罚到位236.58万余元(同比增加42.91%),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4人(同比增加1200%),专项行动期间所有案件均按上限进行罚款处罚,并联合包头电视台对其中三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直接曝光。
(二)“环保利剑”二号行动初见成效
“环保利剑”二号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市区(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70余人(次)、执法车辆184台(次)、检查各类企业1605家,发现各类环境违法问题87起,立案查处27起,已处罚到位23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包头电视台对其中2起涉嫌环境犯罪案件进行了跟踪报道。
(三)案件查处率明显提升
1.大气污染类:涉及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建设或不正常使用,擅自生产导致污染物直排的违法行为16起(其中扬尘污染案件5起)。
2.废水污染类:涉嫌利用渗坑擅自排放、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犯罪行为1起。
3.违反项目环保审批类:涉及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久拖未验”,擅自动工、投产类环境违法行为11起。
4.环境信访类:期间,共受理信访举报53件,其中非职责范围14件,全部及时转交;职责范围内39件,其中废气污染24件、废水污染5件、噪音污染3件、三产污染2件、电磁辐射1件、固体废物3件,查处率100%。
5.非职责环境问题移送类:现场检查期间共发现非职责范围问题110件,其中“三烧”类102件、扬尘类8件,全部第一时间移送相关部门。
三、持续发力,环境执法永不松懈
通过对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总结和分析,下一步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实施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排名通报制度。针对部分单位开展专项行动不平衡的实际,将每半个月对全市环境监察执法部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情况进行排名后,在全市予以通报,并作为对各单位年终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大对“黑名单”企业的监管查处力度。根据2017年自治区和我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企业的监查力度,充分发挥稽查职能,打破网格界线、属地界线,随时以灵活管用的方式方法调度监查。一经发现违法问题,严惩不贷。三是将专项行动与执法练兵活动深度融合。按照自治区环监局工作计划安排,将“环保利剑”系列专项行动与环境执法练兵活动“捆绑”实施,实现“互检互促”、一举两得的双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