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主要成效及措施
林业厅政府网10月28日讯 为更好地保护黄河湿地,合理利用包头黄河湿地资源,进一步提升包头市城市品位,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于2011年底经国家林业局正式发文批准成立(林湿发〔2011〕273号),并于同年成立了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总面积为1.2万公顷、自西向东包括昭君岛、小白河、南海湖、共中海和敕勒川共五个片区。
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是抢救性保护沿黄湿地的有效措施,自建设伊始便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湿地公园面积广、行政区域跨度多、协调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下,经过五年的精心保护与辛勤建设,目前,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内的大部分基础设施已经基本建成,科研监测和科普宣教体系基本完善,湿地生态系统得到了有效保护,湿地生态旅游也极大地带动了周边社区的经济发展。2016年8月,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顺利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 (林湿发〔2016〕107号)。
一、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成效明显
包头黄河湿地位于我国西北地区黄河流域中上游,属于典型的高纬度寒旱内陆湿地生态系统。由于地处河套平原之上,又受黄河河道迁徙摆动的影响,因此既具有洪泛平原湿地,又有典型的、自然的河流湿地生态系统。
经多方考察研究,市林业局结合沿黄湿地生态系统的独特性,开展了七项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措施。 一是 开展沿黄湿地环境整治行动。拆除违规建筑物,平整恢复湿地地貌,打击了违规占用湿地的行为,湿地景观明显改善。 二是 加强湿地巡护、开展联合执法。大大减少了破坏湿地的现象,有效保护了湿地生态系统和动植物栖息环境。 三是 实施保育区围封抚育工程。通过设立网围栏、监控探头、检查站等方式实时监控湿地保育区状况,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类活动对湿地的干扰。 四是 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清淤疏浚,减少污染源排放,改善入黄水质,改善河道景观。 五是 实施小白河退渔还湿工程。进一步控制了水产养殖污染源,丰富了生态系统食物链,吸引了大量水鸟前来栖息繁育。 六是 实施鸟类栖息地恢复工程。征收河头地,实施微地形改造,适时补水蓄水,促进湿地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改造后的栖息地吸引了大量水鸟前来繁育。 七是 实施植被恢复工程。逐步恢复了湿地植被,湿地降解污染、净化水质的功能得以增强。
二、湿地公园基本管理条件和能力全面提高
一是 管理权属关系明确、范围边界清晰。湿地公园总面积1.2万公顷,涉及包头市九原区、高新区、东河区、土右旗四个旗县区共18个行政村,但湿地公园范围清晰,规划范围内土地所有权属、使用权属明确,不存在权属纠纷。 二是 管理机构健全、人员稳定,有效保障了公园各项工作的运行。 三是 保护管理设施建设符合总体规划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基本能够满足日常保护管理工作要求。
三、科研检测和科普宣教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一是 全面开展科研检测。建成了水文水质及疫源疫病监测站并投入使用,并积极与科研院校合作,设立了各类监测点和调查样地138个,积极开展湿地鸟类、植被、土壤、水文水质、气象等各项科研监测工作。 二是 科普宣教静态展示与动态宣传相结合,独具特色。静态展示方面,通过建设科普宣教中心、观鸟台,展示各类宣传牌和科普展板等手段广泛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动态宣传方面,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节日为契机,围绕“湿地科普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片区”的“三进”活动,创新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市民“保护湿地、守护家园”的观念正在形成。
今后,市林业局将全力朝着打造黄河流域乃至全国精品国家湿地公园的目标继续迈进,着力将包头黄河湿地公园建设成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和西北地区沿黄生态保护建设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使国家级湿地公园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