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北疆自然资源 建设万里绿色长城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对北疆自然生态保护进行把航掌舵,给出了“在祖国北疆构筑万里绿色长城”的指示,这是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提出“把内蒙古建设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后,对我区生态建设目标的再次升级。同时要求,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来加强北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这为新时代内蒙古自然资源管理和自然生态保护提出了根本遵循。
牢记嘱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习总书记曾指出,“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内蒙古自然资源的多元性,决定了自然资源管理和自然生态保护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占全国国土面积八分之一的内蒙古横跨“三北”,地域广阔,自然资源极为丰富:贺兰山、阴山、大兴安岭横亘北疆;大山大河孕育出河套平原黄河水系、鄂尔多斯高平原水系、大兴安岭嫩江、额尔古纳河、西辽河水系等水资源;大兴安岭原始林区周边的大森林和巴林吉丹、腾格里、乌兰布和、库布齐沙漠等人工林构成的森林总面积位居全国第一;河套平原、土默川平原、西辽河平原、嫩江西岸平原是我国重要粮仓;以呼伦湖为代表的大小湖泊近千个;呼伦贝尔、锡林郭勒、鄂尔多斯等草原总面积占全国草原面积20%。
近年来,内蒙古国土资源系统与全区各族人民牢记总书记对内蒙古的嘱托,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要求,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党中央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生动实践。
忠实履职,呵护北疆美丽国土
内蒙古国土资源系统作为呵护北疆美丽国土的主力军,忠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生态和服务民生的职责,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严守生态文明建设的底线。全区国土资源保障和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和优质的服务。
构筑国土空间保护利用体系 ,强化国土用途管控。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强化顶层设计和长远谋划,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引领,对全区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资产保护和资源自然恢复修复整治等作出了总体部署与统筹实施,支撑起全区国土空间“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合理利用的发展空间大格局。 规划国土战略目标,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6.60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20万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70.06万公顷;建成高标准农田2577万亩以上;确定12个重点调查评价区、38个重点矿产勘查区、82个重点矿区、36个重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和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开展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完成1:25万粮食主产区土壤地质调查,新设找矿勘查项目400个。
严格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我区耕地保护工作始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截至目前,我区共投入资金326.26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3095万亩。新增耕地121.95万亩,取得了 “治地、节水、增粮、富民” 的显著成效,助推了自治区连续14年粮食大丰收。
在守住耕地红线的同时,以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清理等创新管理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全区闲置土地处置率由2015年末的25.76%提高到90.48%,取得了盘活存量、优化布局、改善生态、降低成本的良好效果。全区共有16个旗(县)市、区先后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受到国土资源部表彰。
地质找矿实现重大突破。全区境内已发现矿种144种,占全国发现矿种(173种)的83.23%,查明矿产地有1920处,其中大、中型矿产地707处。探获的铀资源量位居全国首位,形成我国北方重要的铀矿资源勘查开发基地;煤炭累计估算资源量为10246亿吨,居全国第一位;查明一大批大型有色金属、贵金属矿床;国家有色金属生产602基地的矿产资源基础更加扎实;新发现晶质石墨矿、铌钽矿等一批大型矿床,战略性新兴矿产资源基地基本形成;预测煤层气潜在资源量9.18万亿立方米,首次在鄂尔多斯市发现页岩气,圈定大、中型水源地81处,在严重缺水地区成功钻井554眼,解决了13万人、27万头牲畜饮水难题;地质勘查向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环境地质等新领域不断拓展,转型发展
迈出坚实步伐。
矿业为自治区经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全区现有采矿权3673个,开发利用从业人员21.84万人,矿石总产量7.28亿吨,完成工业总产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25.3%,创造利润202.52亿元,。我区煤炭资源储量累计查明8419亿吨,居全国首位。蒙东能源基地、蒙西能源化工基地、霍林河煤电铝深加工一体化基地和赤峰有色金属基地等一批大型资源转化深加工基地相继建成。
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目前已完成35家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印发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盟市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制定了《绿色地质勘查技术要求》、《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及绿色矿山建设评估办法,规划到2020年底前,全区完成300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到2025年,全部矿山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矿山企业逐步退出市场。
加强地质环境治理 ,筑牢北疆生态屏障。2013年以来,全区共投入63.3亿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726平方公里。生产矿山年度平均已治理面积112平方公里,是应治理的1.17倍。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既保护了生态环境,美化了乡村生态环境,又促进了资源的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利用。
目前,全区获批建立地质公园22处,地质遗迹保护区17处,其中3处世界级地质公园, 9处国家级地质公园, 10处自治区级地质公园, 6处国家矿山公园。仅近三年来实现旅游收入391.11亿元,累计解决就业16.78万人,直接实现8266人脱贫。
不动产登记全面落地。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于2014年正式启动,相继完成职责机构整合、“发新停旧”工作,2017年完成存量数据整合和国家数据挂接,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不断完善。全区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改革目标。
全区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创建“百佳”服务窗口,社会满意度逐步提高。目前全区已累计发放不动产权利证书和登记证明118万本(份)。农村牧区“房地一体”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确权登记发证和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推进,为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地理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地理信息产业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地理信息的现势性更强、应用性更广、服务性更突出。全区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首次取得了全覆盖、无缝隙、高精度的普查成果,查清了全区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及空间分布,建成了普查数据库,并完成了“天地图·内蒙古”2017数据融合工作。各种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覆盖全区。测绘地理信息为我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向北开放桥头堡、精准脱贫、新型城镇化建设、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智慧城市、生态建设等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服务。
强化执法监管 ,守护资源生态安全。全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紧紧围绕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和自然保护区开展执法监察工作,通过日常监管、动态巡查、专员派驻、专项整治、卫片执法和例行督察等有力措施,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全区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多发、易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持续向好。
改革助推,构筑万里绿色长城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这是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的总目标、总纲领,是做好今后各项工作的根本指针和行动指南。
第49个“世界地球日”的宣传主题是“珍惜自然资源,呵护美丽国土”,这也是自然资源机构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自然资源是发展之基、生态之源、民生之本,自然资源部门承载三大功能:发展保障、生态保护和民生服务。在内蒙古118.3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国土上,由金(矿山)、木(林草)、水(河湖)、火(能源)、土(土地)等要素构成的自然资源结构,正在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架设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的四梁八柱,进而实现祖国北疆生态建设的战略防御性。
内蒙古国土资源系统要在深化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与时俱进确立自然资源工作的新定位, 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当好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使总书记的重托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观在内蒙古大地上变现,通过构筑北疆“万里绿色长城”在建设美丽中国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张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