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强化“三医联动” 构建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27.08.2016  22:03

  近年来,我区按照国家的安排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启动并组织实施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前,全区80个旗县的165所公立医院已经全面推开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乌海、通辽4个城市实施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统筹推进,在抓好国家政策贯彻落实的同时,根据实际制定出台了《全面推开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等72个配套文件,自治区层面的改革政策框架基本建立,改革的方向、路径和举措已经明确。

  以去行政化为突破口,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目前,各试点城市、71个旗县都组建了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均不再兼任公立医院院长职务。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施公立医院理事会制度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以强化“三医联动”为重点,构建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在医疗方面,各试点城市、旗县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对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各级政府共增加财政补助3.5亿元。各试点城市和大部分旗县通过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和医疗费用指标监测等途径,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先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面提升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在医保方面,各试点城市和旗县均开展了总额控费基础上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复合付费方式改革,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报销比例达到60%-70%。呼和浩特等6个盟市实现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同时,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将临床路径管理纳入公立医院医疗质量评价和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在医药方面,所有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均通过自治区药械平台统一采购。药品采购限价较改革前降低19%,2015年同比节约采购资金9亿元,高值医用耗材限价下降20%左右。

  (记者 张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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