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内蒙古新型工业化谋势而为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今后内蒙古自治区要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深度融合、深层互动,充分发挥工业化的主导作用、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城镇化的带动作用、农牧业现代化的基础作用和绿色化的引领作用,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现代化建设。日前,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对自治区经信委党组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作出重要批示。
新机遇,新谋划,新作为!自治区经信委把贯彻落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同完成今年任务结合起来,同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同完成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结合起来,全区“十三五”新型工业化发展思路已缜密出炉!
“十三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要持之以恒做优做强工业“四大基地”,加快发展六大传统优势产业。2020年,力争工业“四大基地”、六大产业产值达到2.95万亿元。
——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重点是推动内蒙古自治区12条特高压通道及配套电源点、煤矿尽快投产,到2020年,能源产业产值力争达到9000亿元。
——建设新型化工基地。加快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制尿素等现代煤化工示范项目产业化发展,到2020年新型化工产业产值力争达到5000亿元。
——建设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积极构建“探采选冶加”“煤电冶加”一体化有色循环经济产业链,到2020年有色金属生产加工业产值力争达到4900亿元。
——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发挥自治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资源和品牌优势,推进乳业、肉类加工、羊绒、粮油糖加工、马铃薯(果蔬)加工、饲(草)料和特色加工等产业集群发展。到2020年,绿色农畜产品产业产值力争达到6000亿元。
——加快发展现代装备、绿色建材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设备、特高压输送电装备、煤化工设备、农牧业机械等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到2020年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2500亿元;发挥资源优势,抓住内蒙古自治区被列为京津冀建材基地、广东等陶瓷产业转移机遇,加快发展水泥制品系列、陶瓷系列、粉煤灰系列产品,到2020年绿色建材业产值力争达到2000亿元。
“十三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要大力推动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强对传统产业的信息化、绿色化改造,推动传统产业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延伸产业链条,迈向中高端。到2020年煤炭、有色金属、农畜产品、化工初级产品就地加工转化率分别达到60%、70%、65%、90%以上,分别提高28、10、5、10个百分点,特别是电解铝、铜、甲醇力争全部就地加工转化。煤、电、冶、化、建材等高载能行业100%达到国家限额能耗标准。
同时,集中力量建设在全国具有鲜明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大力培育和发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现有基础和优势,统筹部署、集中力量,重点培育打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蒙中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使其成为支撑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形成在全国具有鲜明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2017年,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增速保持在9%。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到5000亿元,占比力争达到15%以上,比“十二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强化“七项措施” 确保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
2017年力争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0%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7000亿元、增长7.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用水量较去年分别降低5.5%、5%,工业园区总产值占工业的比重达到70%左右,中小企业数量增长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电信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0%左右。
锁定以下重点工作:
——落实恵企政策,完善帮扶措施,稳定工业增长。落实好自治区降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抓住煤炭供应趋紧机遇,释放先进煤矿产能,增加供给、稳定市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多边交易,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新建电解铝项目价格联动、火电厂招商优先发电、特色工业园区直供电试点等政策,推动公用火电企业与用电企业重组,通过多边交易机制实现煤电价格联动,平衡煤电用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电价洼地优势和产业链竞争优势。研究振兴东部地区工业的方案,重点研究扩大直供电、自备电厂、微网的改革具体措施,降低东部地区工业用电价格,吸引产业集聚。通过企业重组、债转股、融资担保等多种措施,化解企业债务,防止资金链断裂。继续采取“一企一策”促进新投产企业、停产企业复产达效,提高市场占有率。把稳运行作为保增长的基础和前提,加快建立工业运行在线监测及大数据平台,切实加强对全区工业经济运行的分析调度、指导和帮扶。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环境,精准招商,促进工业投资增长。贯彻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在全区范围开展优化工业投资环境创建活动,重点检查“放管服”改革、企业减负、工业项目推进、鼓励民间投资、招商引资等政策的落实到位情况,营造招商、亲商、安商、富商的工业发展环境,吸引工业投资。自治区经信委设立全区工业投资投诉中心,受理投资者举报申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大数据产业基金实质性运作,完善基金投资目录,引导带动社会资本跟进。制定自治区鼓励民间投资意见的操作细则,给企业兑现优惠政策。落实部区协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自治区经信委研究出台支持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建立支持技改的产业目录,调动企业加大技改积极性。加强规划引导,发布五大基地、十三大产业规划,对大数据、石墨、稀土、多(单)晶硅、电动汽车等产业研究实施路径、制定项目指南。加大项目储备,完善项目库制度和数据体系,及时补充符合市场需求、产业政策的新项目,支撑工业投资增长。建立与金融部门的协作机制,实现项目对接的信息化、高效化。加大招商引资,创新招商方法,政府招商与企业招商、集中招商与日常招商、广泛招商与定向招商相结合,利用产业基金、富余产能、电价优势、产业链优势,实施精准招商,千万百计增加工业有效投资,扭转投资下降局面。强化工业重点项目督导调度制、项目责任制和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包联制,重点抓好新开工和拟竣工投产的亿元以上项目,全力跟进21个未核准的国家给路条的重大项目,解决40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置换、支撑性文件等难点,保开工、保投产。力争新开复工亿元以上项目1000个、投产亿元以上项目310个,新增产值1500亿元,工业技改投资比重达到1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比重达到30%以上。
——深化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全力推进煤炭、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按照国家化解过剩产能准入、产节能、环保、质量、安全5条标准,依法监管,综合施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引导退出60万吨以下的煤矿、退出过剩产能钢55万吨、煤120万吨,严格执行国家新的准入标准、政策,严格控制煤炭、电力、单纯电石、甲醇等新增产能。贯彻自治区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等政策,加大煤电、煤电化、煤电冶金重组力度,在全面完成进行中的29宗、51户企业重组的基础上,再推动一批企业重组,使化工、冶金特色产业煤化、煤电冶一体化比例提高到80%以上,电解铝产业全部实现煤电铝一体化,巩固产业链竞争优势,做大产业规模。借煤炭、电解铝产能指标置换的机遇,利用富余机组、低电价等特殊优势,吸引区外能源、资源密集型产业向内蒙古自治区转移,将富余产能变为新的经济优势,形成资源密集型产业转移的集聚区、创新区,消化1600万千瓦的富余火电装机,释放煤炭、冶金、化工、建材、装备等未利用产能,加快产业链的延伸,力争使电解铝、铜、镁、电石、甲醇、多晶硅、蓝宝石等原材料就地加工转化率提高5%,实现多次加工增值。开展重点行业限额能耗对标达标行动,实现煤、电力、化工、冶金、建材行业100%达标;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计划,贯彻节能技改规划,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扩展自治区节能、供电需求侧数据平台的功能,全面推广节能在线监测、用电需求侧在线监测。加强产需对接,扩展“互联网+”大宗产品新型营销体系。积极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加快推动优势产业和品牌产品“走出去”。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这个中心,建立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追责问责体系,严肃事故责任处理,促使责任主体、管理主体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抓紧建立煤炭安全生产在线监测信息平台,提高安全管理的现代化、自动化水平。
——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围绕2020年大数据产业实现1000亿的目标,健全领导体系、推进机制。制定大数据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制定自治区促进大数据发展政策的操作办法,兑现优惠政策。编制大数据基金支持目录,建立大数据产业重点项目推进制度,搞好对已签约的80个重点项目跟踪服务,重点推动呼和浩特、乌兰察布、鄂尔多斯、赤峰、通辽等地区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规划和建设,吸引数据存储应用产业、制造产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各级政府带头运用大数据,建立智慧政府。建立各部门数据体系,重点建设公安、交通、安全、环保、国土、教育、卫生、社保等数据共享、数据公开及考核制度,推动政府部门大数据统一建设、管理、运维、开发、共享。落实国务院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指导意见,推进“两化融合”企业贯标,实现43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信息化。加快推进“互联网1+7”工作体系。抓好自治区工业云平台与航天云网、沃特玛电动汽车制造云网的融合,引导内蒙古自治区原材料加工企业在平台上实现协同创新、协同制造。积极争取国家四基工程、创新中心等政策支持,研究出台建设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方案,构建政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建成国家重要的石墨烯、稀土等新材料产业基地。争取呼包鄂三市列为“中国制造2025”区域试点示范城市,探索区域创新的新机制、引领全区创新发展。
——加快工业园区转型升级,集聚产业,极化发展。出台《工业园区设立升级和扩区调位办法》《工业园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工业园区统计监测体系,建立数据信息体系,通过规范管理和严格评价考核,促进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完成工业园区名录清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工业园区机构超编领导超指数问题、政府债务问题和土地利用不规范问题3项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工业园区加强生产性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工业园区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工业园区整合,完善园区产业规划,集中建设全区35个重点工业园区。抓好创新、循环经济、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成长示范园区建设,重点解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和产业集聚,加快培育百亿园区、千亿园区,力争新增百亿园区2个、达到50个,推动园区优质高效增长,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工业园区“投入——产出”良性循环。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中小企业重大政策落实责任分解、自查督查、考核问责等机制,持续优化中小企业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切实提高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服务创新创业的能力,突出创新孵化、产业集聚、公共服务等内容,全区重点打造30个高标准示范基地。完善创业创新电子服务券等措施,充分发挥全区“1+14+N”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主导作用,扩大服务项目和覆盖面,力争市场主体服务覆盖面达到50万户,30%以上。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探索供应链金融、政府采购招标合同抵押、助保贷、大数据信用贷款等互联网线上融资服务,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获得率。支持盟市统筹开展助保类融资服务,盟市统筹面超过80%,逐步实现全区统筹,重点完善代偿风险分担机制,力争盟市财政风险保证金池担保倍率达到1:10以上,全区助保金贷款累计达到100亿元以上。充分发挥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积极争取与国家中小企业基金合作基金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推进股权、债权融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努力实现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增长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规模以上中小工业增加值增速超过规模以上工业增速,中小企业吸纳就业占全区城镇新增就业的90%以上。
——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确保完成年度任务。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养成敢担当、勤作为、出实招、求实效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加强对经信系统干部新理念新思路的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握宏观经济动态,加强运行监测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政策、方法、措施,推进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实施。
(本版图片均由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