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明年将完成1368个村的"十个全覆盖"工程
近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召开的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动员大会上获悉,2016年,全市将确保完成1368个村“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任务。
在工程实施中,呼和浩特市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做到一村一表,一户一卡,真正让农民群众成为建设自己美丽家乡的主力军。坚持科学合理规划,分类有序实施,对未实施工程的行政村所在地村与沿路沿线两侧未实施工程的所有村都进行建设;对不搞移民搬迁的较大自然村也要按照“十个全覆盖”的要求抓好建设;快速路以内、大青山前坡未能实施“村改居”的城中村城边村,按照“城市融入型”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地处偏僻、生态脆弱,常住户在20户以下的自然村,采取集中、插花、自主安置等方式开展扶贫生态移民。下大气力抓好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形成农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新格局,使“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实施由“单项推进”逐步向“综合发展”迈进。突出特色品位,不搞成千篇一律,确保实施村“各美其美”。探索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提升“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成果。
为保障“十个全覆盖”工程的顺利实施,呼和浩特市委常委每人包扶1个旗县区、1个实施村;其他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旗县区党政一把手每人包扶1个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县、乡选派1099名干部,组成9个工作推进组,与自治区调研督导组共同下乡驻村开展工作。
在资金保障方面,呼和浩特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20亿元和40亿元贷款用于“十个全覆盖”工程。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按要求配套“十个全覆盖”资金。同时,通过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整合各类农口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支持,利用财政“一事一议”奖补、社会捐助、金融贷款保障资金需求。
呼和浩特市要求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确保在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全年建设任务,2017年进行全面完善提高,向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记者 贾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