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边贸十年变迁:近半公路口岸实现中蒙海关联合监管
29日,记者从呼和浩特海关获悉,日前,中蒙联合监管统一载货清单正式在满都拉-杭吉口岸启动。据统计,自2006年中蒙海关联合监管第一次工作会议举行至今,中蒙公路口岸已有近半数实现中蒙海关联合监管。
中国对蒙陆路公路口岸有12个,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其中内蒙古境内有8个。
中新社记者经梳理发现,2006年,中蒙海关联合监管第一次工作会议举行,中蒙联合监管项目正式提上日程。2009年12月15日同时在中方二连口岸、蒙方扎门乌德口岸正式启动中蒙边境海关联合监管第一阶段试点工作,随后项目陆续在其他中蒙陆路口岸启动。目前二连口岸、策克口岸等位于内蒙古境内的5个中国对蒙公路口岸实现中蒙海关联合监管。
按照规定,过境货物实现中蒙海关联合监管后,进出口货物及承运人只需用同一份载货清单向双方海关分别申报,由双方海关通过互认《载货清单》进行联合监管。
从目前试点情况来看,联合监管统一《载货清单》的实施,实现了中蒙海关间对运输工具监管单证的统一和监管信息的互换,极大便利两国进出口企业和运输工具承运人,提升中蒙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效率,改善中蒙间监管信息不对称,执法不统一的现象。
目前,中蒙联合监管《载货清单》已成为内蒙古公路口岸监管和通关作业的重要单据之一。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在呼和浩特海关关区内,联合监管模式下的进出口货运量占公路口岸全部进出口货运量的95%以上。
据悉,目前中蒙双方正在着手实施《载货清单》的电子化传输相关工作,计划通过引入科技手段,实施载货清单电子化传输加以解决上述问题。此外,中蒙海关双方在第七次中蒙海关联合监管工作会议上议定将积极推动联合监管第二阶段“查验结果互认”工作,计划从称重数据、监管图像共享、互认两方面开展研究论证工作。(乌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