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亚平在专题协商座谈会上强调在协商民主建设中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作用

29.04.2015  00:45

   本网讯(记者巴菊媛) 4月28日,自治区政协召开协商座谈会,围绕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就新形势下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作用进行协商交流。此次座谈协商的事项,是《自治区政协2015年度协商计划》中的首个议题。

  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主委刘新乐,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郭启俊,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民盟内蒙古区委主委董恒宇,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民进内蒙古区委主委郑福田,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农工党内蒙古区委主委牛广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陈羽、梁铁城,民革内蒙古区委主委刘斌出席座谈会。自治区统战部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与会人员认为,中共中央3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3号文件,对协商民主建设进行了规范,重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政协等在推进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作用,激发了各类主体参与协商民主建设的热情。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文件精神,适应协商民主建设新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积极借助政协平台,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建言议政。

  与会人员建议,尽快出台加强党派协商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多种途径拓展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与协商民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要在协商渠道、知情明政、调研活动、保障经费等方面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与协商民主建设的实际成效。

  任亚平强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与国家政党制度的发展完善相伴相生。多年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积极履行职能,推动和丰富了自治区的协商民主实践。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都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主体,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成熟载体,在自治区政协平台上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自治区政协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提供协商条件,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要不断强化协商议政能力,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扎实工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