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副市长行贿 被批捕

23.02.2016  11:20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时婷婷) 2月22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因向通辽市副市长许亚林(副厅级)行贿,10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2名个人,分别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行贿罪被批准逮捕。

  据了解,许亚林是通辽市政府原副市长。2015年11月3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11月10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通辽市副市长许亚林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同时,对相关涉案人员的调查也相继展开。

  经审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嘎某等10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决定逮捕,以涉嫌行贿罪对宋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该10家单位及宋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曾在案发前分别向通辽市原副市长许亚林(副厅级)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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