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九年累计捐款3400.61万元

08.05.2015  13:09

  5月8日,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高校工委、自治区红十字会召开了区直机关“博爱一日捐”活动表彰大会。

会上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41个单位予以表彰。

  会上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41个单位予以表彰。

  表彰大会现场。

   本网讯(记者王彤) 5月8日,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高校工委、自治区红十字会召开区直机关“博爱一日捐”活动表彰大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41个单位予以表彰。

  内蒙古军区政治部、自治区公安厅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做了大会典型发言,介绍了参加“博爱一日捐”活动的体会,为今后开展好区直机关“博爱一日捐”活动提供了经验。

  据了解,从2006年开始,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红十字会从每年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倡导干部职工自愿捐出1天的工资,企业捐献1天的收入或利润,“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份真情”的主题活动。捐款用于全区遭受自然灾害的受灾群众、城乡特困居民、农牧民,困难企业特困职工、贫困学生等。9年里,区直机关各单位领导重视,带头捐款,组织措施到位,层层组织动员部署,将“博爱一日捐”活动纳入创建文明单位内容,已有268个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高等院校和个体工商企业参加了“博爱一日捐”活动,累计捐款3400.61万元。自治区红十字会按照政府支持,困难群众急需,红会所能的原则,开展了“博爱一日捐,温暖千万家”、“博爱一日捐,助你上大学”、“博爱一日捐,红十字光明行”、“博爱一日捐,博爱家园”、“博爱一日捐,红十字老牛桥”、“博爱一日捐,救助大病住院患者”和“博爱一日捐,自然灾害救助”等一系列救灾救助活动,通过红十字会平台,广泛汇集爱心,为党和政府排忧,为困难群众解难。

  “博爱一日捐”活动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献爱心、特困群众得救助、干部职工受教育的大型公益活动和有影响力的民生工程之一,为内蒙古的和谐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责任编辑 王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