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征占用草原管理 不断规范征占用草原项目审核审批工作程序

29.05.2015  13:26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清洁能源及其它项目建设,需要征占用草原的面积越来越大,征占用草原项目审核审批工作更加重要。为此,自治区农牧业厅依据草原法律法规,2015年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5月13日刘永志副厅长参加了草原处和草监局联合召开的征占用草原项目审核会议,并听取了对项目材料审查过程的汇报。同时对《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的贯彻执行、征占用草原项目审核审批程序、现场查验工作、使用草原可行报告编写、草原植被恢复费的使用和监管等问题作出了明确指示。代表农牧业厅对草监局在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工作过程中勇于担当、认真负责、坚决贯彻执行《程序规定》、严把审核审批程序关的工作给与高度评价。他指出,一是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希望草监局在以后的具体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特别是要对委托盟市的现场查验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检,对涉及草原面积大、重大的项目要组成专家组进行现场查验,并形成包括对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论证结果在内的现场查验报告;二是征占用草原项目审核审批工作会议一定要有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与项目申请材料一起作为永久档案进行保存;三是进一步规范征占用审核审批程序,将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具体规定在农牧业网站上进行更新;四是制定草原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具体细则,主要用于草原植被的恢复上,资金要实行项目管理。

  最后,草监局陈永泉局长针对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工作作出具体要求:要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程序规定》,不断规范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特别是在审查项目申请材料、现场查验工作过程中本着对工作负责、对厅里负责、对广大农牧民负责的态度认真工作;本着为企业服务的工作理念,在规定工作时限范围内尽早完成每一个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