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建厅召开厅直属单位人事重点工作推进座谈会
11月5日下午,住建厅人事处在7楼会议室召开了厅直属单位人事重点工作推进座谈会,住建厅副巡视员王根小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人事处处长云彩凤主持会议并做了下一步工作部署,人事处全体人员、厅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厅属各单位对本单位科级干部任用、岗位聘用、津补贴绩效工资、档案管理、因私出国证照管理等人事重点工作进展的详细情况进行了逐一汇报,并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提出下一步人事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王根小副巡视员根据目前人事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几点意见: 一是 统筹考虑厅属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尽可能满足各单位工作需求; 二是 严格按照干部任用的各项规定,合理选拔干部,规范干部任用程序; 三是 严格执行津补贴、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四是 进一步核查因私出国证书证照实名信息,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因私出国证书证照管理备案工作; 五是 进一步加强档案审核工作,对审核出的各类问题,按照要求做好整改; 六是 进一步落实社会组织与业务主管单位机构分离,明确责任职责,清理兼职人员,做好脱钩工作。
人事处处长云彩凤部署了下一步人事工作: 一是 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聘用办法和全程纪实办法任免干部,规范干部任用程序,对破格提拔的干部,须说明破格提拔理由后上报厅党组会研究决定; 二是 根据各厅属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人事处将尽力协调相关部门,尽可能为各单位解决职数短缺等困难; 三是 要做好本次档案审核专项工作,对审核出的各类问题,按照要求做好整改,尽快做到查漏补缺,保证11月底前档案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 要进一步提高人事工作效率,按时限完成部署的各项工作; 五是 要确定专人负责人事工作,保证人事工作人员的稳定性,使各项工作有序衔接; 六是 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扩大培养范围,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女干部的培养。人事处副处长谭林就我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聘用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聘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对中央、自治区做好八个专项整治和干部因私出国的证照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并通报了人事处近期的重点工作。人事处具体负责同志就档案核查专项工作要求细则进行了说明,进一步明确了津补贴、绩效工资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