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司法厅圆满完成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

23.03.2018  18:57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区司法厅切实把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作为近期工作的首要任务,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对做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要求。在“两会”期间,全区社区服刑人员未发生严重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无重大负面舆情,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国“两会”营造了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立足实际,建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措施的落实。一是开展排查走访。“两会”期间,各地认真组织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排查,通过入户走访、社区走访、当面谈话等方式,深入细致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矫正的情况。鄂尔多斯市司法局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对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排查情况集中开展了一次督查,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逐人走访,并与服刑人员签订了两会期间自律承诺书、与家属签订了监督保证书。二是加强日常管控。严格落实定期报告、点验核查等监管措施,提高“两会”期间报告检查频次,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及邪教犯罪、暴力犯罪等社区服刑人员以及排查发现存在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社区服刑人员,实施重点监控,严密防范其违法犯罪。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司法局加强视频签到管理,对于重点人员,要求其每日到司法所“刷脸”并汇报。三是严格落实监管制度。“两会”期间,严格控制社区服刑人员申请外出、进入特定场所、变更居住地。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司法局对在“两会”期间因病需外出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了社区矫正大队和司法所干警“全程陪同监控”的措施,有效预防了安全隐患的发生。四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充分运用定位手机和防分离腕带相结合的定位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实时监控社区服刑人员活动情况。

        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帮扶活动,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转化。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坚持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在组织好集中教育学习的同时,对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开展一次个别谈话教育。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观看“两会”相关新闻报道,把学习“两会”精神作为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促使社区服刑人员把学习热情转化为积极改造的动力。二是加强心理疏导。对思想有波动、情绪不稳定或生活有重大变故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引入心理矫正。包头市昆区司法局、锡林郭勒盟西乌旗司法局针对有涉访涉诉苗头的社区服刑人员,积极开展正面引导和法律政策的解答,化解了矛盾,防止了问题激化。三是落实帮扶措施。积极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和措施,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基本生活保障,使其安心接受社区矫正。四是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对社区服刑人员采取“定人包案”方法,实行“一人一案、一事一策”措施,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监管规定。

全国“两会”期间实行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活动情况。从3月3日起至3月21日止,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涉嫌再犯罪、被收监执行、参与群体性事件和发生社区矫正重大舆情等情况,建立司法所、旗县(市区)司法局、盟市司法局每日报告制度。各盟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支队于每日16:00前,向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告当天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情况,遇有重大情况随时电话报告,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控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