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业厅来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督查工作

20.06.2017  02:31

林业厅政府网6月19日讯  6月15日,由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冯虎任组长的自治区林业厅督查组深入到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排查及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此次督查是根据自治区政府近期要对全区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进行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清理整治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及继续开展清理整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专项行动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的。

督查组主要对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建设、自然保护区确界、人类活动、调整、立法执法、建立、晋升、经费保障等情况;自然保护区内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行为查处、整改情况,乱砍盗伐、毁林毁草等违法行为查处及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组对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我区禁养区划定工作如期完成
  2016年以来,全区各级农牧业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李纪恒书记同志在“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查组禁养区划定时限要求,以环保部、农业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为准则,紧紧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迅速行动,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克服种种困难,认真开展禁养区划定,按时完成了划定工作。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全区12个盟市共计划定禁养区2101个、禁养区面积7.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