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印发《包头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办法(试行)》

14.02.2017  01:01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环境第三方治理和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加快推动包头市环境服务业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水平,近日,包头市印发了《包头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以治理环境突出问题为核心,以产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重点工业企业、环境公用设施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对着力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行排污者付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化治污机制,有效提升全市环境污染治理效率和水平等内容予以具体规定。 

  《办法》提出,到2018年,全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服务的政策制度基本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规范诚信”的市场机制初步形成,重点领域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推出一批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到2020年,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排污者付费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理念深入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新业态和新模式趋于成熟,全市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