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立项计划的公示
08.07.2015 13:44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财函〔2014〕155号)有关要求,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进行了评审,并确定了项目立项计划。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项目立项计划予以公示,自公布之内起10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对立项项目提出的异议或举报。如有质疑,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传真或电邮至商务部或财政部。 转自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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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2015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