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制为下基层干部带上“紧箍咒”
自治区万名干部下乡驻村“推进‘四个全面’加强重点工作落实”以来,包头市石拐区在完善干部服务基层全覆盖体系同时,配套推行召回制度,对履职不好的下基层干部实施召回和责任追究,有效促进了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
制度治干部庸懒散拖
“作为老同志被召回感觉很丢脸,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更有‘精气神’,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争取组织对我有新的认识和评价”,因在下基层工作中表现不够到位而被召回的干部,在接受组织谈话时表示。
为深入治理“庸懒散拖”等问题,让下基层活动做到“下得去、干的实、考的准”,石拐区修订完善了《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召回”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将下乡驻村和联系服务农村牧区、街道社区、企业、解决脱贫等工作的下基层干部统一纳入召回管理机制。
《制度》在任务上对干部和部门下基层工作职责进行了量化。下基层干部或部门出现全年深入联系点不足25次,联系群众少于30户,深入企业6次以下的;对履职情况不好,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经过3个月以上下基层工作,嘎查村、社区和企业党组织或苏木镇街道下基层“指导组”认为不能胜任下基层工作的,经民主评议满意度低于50%的;不服从组织管理,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等情形,均属于“召回”范畴。
在具体操作上,召回情况与个人奖惩提拔使用和单位年度评优资格挂钩,实施限期办结,推进了制度有效“管权管事管人”。
考核让干部能上能下
“召回制度并非‘一票否定’,一方面召回情况与下基层干部个人奖惩提拔使用挂钩,另一方面,对于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改过自新’召回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特点,调整到合适岗位,甚至提拔使用,真正起到督促和警醒不为者的作用。”石拐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张海说。
石拐区委考评组按百分制原则考评了下基层干部和部门,评出“优、良、平、差”等次,对60—65分以下的16名干部进行黄牌警告,其中对“差”的6名科级干部予以“召回”和通报批评。
截至目前,石拐区通过2次下基层干部综合考评,已召回20余名下基层干部,有效整治了“庸懒散拖”等现象,营造出干部能上能下、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管理促干部更有作为
为推进干部下基层取得实效,石拐区不断完善召回制度,对干部下乡驻村工作率先兑现“奖惩结合”,履职不好干部实行召回和追责,对于履职合格的按评定等次给予驻村补贴。
在下基层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驻村干部区森林公安局长郝东军说:“荣誉既是鼓励也是鞭策,让我更加牢记使命,今年我还要要做好偏远山村生态移民等工作,让剩余十几户居民住上移民新居和互助幸福大院,真正享受到十个全覆盖实惠。”
吉忽伦图苏木爬榆嘎查党支书王二云对召回制度也深有感触:“干部召回制度推行后,干部给群众办事更加负责了,比以前更加主动了,经常到村里面和大家商量发展方法。”
召回制度等管理机制让下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成为常态,大家探索出了村民众筹医疗基金住院“二次报销”、首家农村电商综合网购服务站……呈现出一个个“第一”。14年至今,下基层干部累计帮扶基层筹资近1000万元、解决实际问题300余件。同时有效地推进了“十个全覆盖”等三项重点工作,已让2500余户农牧民入住新居、帮助651名市级贫困人口脱贫。
今年,石拐区按照召回制度和考核情况,有机整合干部下乡驻村、五级示范抓引领、县级领导“五个一”“三到村到户”活动,调整确定了34名县级领导和后备干部各包1个嘎查村,20名科级干部下乡驻村,52个机关单位各联系1个村小组,1200多名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群众,选派“第一书记”覆盖嘎查村,实现了从县级领导到普通干部联动服务基层的“全覆盖”系统。(彭志强)
《内蒙古日报》(2016年5月26日) 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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