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锅检院召开学习《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动员会

17.10.2017  18:58


  10月13日下午,内蒙古锅检院召开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动员会。全院环节以上干部、全体党员参加了动员会,会议由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王胜利主持。

  会上,王胜利院长首先传达了《内蒙古质监局关于开展贯彻<中共中央>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自治区质监局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通知》,宣读了《内蒙古锅检院关于开展贯彻<中共中央>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方案的通知》,并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质量工作的批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原文和2017年质量大会精神,学习过程中王胜利院长还就学习内容与锅检院实际工作的结合点进行了解读。

  最后,王胜利院长就锅检院开展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他要求院党支部、各党小组、非党环节以上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活动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完成学习任务,要深入理解领会《指导意见》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指导意见》进行自我分析并确立改进方案,并以讨论、交流的方式进行深入学习,全院要抓住机遇,创造良好学习氛围,在《指导意见》的精神的指导下,把内蒙古锅检院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提高到新水平,切实为全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安全保障,以良好的工作成效,推动全区产品质量跃上新台阶。(韩继鹏)

  继组织全体党员和科级以上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之后,按照区局安排部署,10月13日,内蒙古建材院再次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

  学习会由高慧娟院长主持,她指出,《指导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释放出“质量第一”的强烈信号,将积极推动我国进入“质量时代”,这对推动我国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充分体现了中央下最大力气抓全面提高质量的坚定决心。

  之后,温茂副院长和大家共同学习《指导意见》。

  最后,高院长强调,会后,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下一步,要以党小组为单位对《指导意见》进行大学习,大讨论,非党群众参加科室所在党小组的学习讨论,要求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质量提升行动做出积极的贡献。


(温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