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协调机制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发改粮食〔2017〕1431号)和自治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9月7日,自治区发改委、粮食局召集财政厅、食药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厅、检察院、价监局、农发行等8个部门召开“大快严”集中行动协调机制工作会议。自治区发改委巡视员王斯琴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清理粮食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粮食行业作风,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健全粮食监管重要批示精神的有力举措,责任重大。因此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增强粮食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两个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守住粮食收购、粮食供应、粮食质量、廉洁从政从业的“四条底线”。
会议要求,近期由发改、粮食部门牵头,组织自治区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赴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督查工作。在进行督查工作时,各督查组要动真碰硬,不走过场,全面摸清被查企业政策性粮食安全“家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压实检查人员责任,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通过这次“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强化各部门间协调联动, 明确职责分工,完善信息沟通、规划统筹,形成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运行高效的协调机制。
会议决定:一是根据内粮发〔2017〕5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抓紧制定《“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自治区相关部门联合督查工作方案》;二是各部门各司其职,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我区“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此次“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时间紧、任务急,截止8月底,自治区“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企业自查已经基本结束,9月初盟市旗县有关部门抽查和自治区联合督查同步进行。抽查工作结束后,自治区粮食局将组织盟市交叉互检,进一步压实我区“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