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司法厅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
7月3日,内蒙古司法厅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今后一个时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主持会议并讲话。
毕力夫厅长指出,司法厅党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大力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二是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制定标准、出台细则,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部门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的责任和任务。三是认真抓好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特别是网络阵地的管理,广泛凝聚正能量。
毕力夫厅长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要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和宣传教育。制定年度宣传计划,规划整合各类宣传媒体资源,将意识形态教育纳入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大培训体系。要加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思想文化、意识形态、道德规范的综合体和精华体,是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集中体现,要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者和忠实践行者。二是要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网络强国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旗帜鲜明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做好网上正面宣传,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及时掌握分析网络舆情,监控应对重点舆情,守好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三是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督察和考核。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司法厅党委综合督察项目,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纳入党支部工作及学习内容,与党建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司法厅党委委员、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