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综治办与司法厅基层工作处联合开展调研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推进我区承担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项目工作, 4月27日至29日,自治区综治办二处与司法厅基层工作处联合组成工作组,深入到试点地区之一乌海市,调研了乌达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朱力工作室、海勃湾区林荫司法所,随后又调研了巴彦淖尔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临河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乌兰图克司法所。通过实地观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调委会组织队伍建设,业务开展情况,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机制完善和工作保障等情况。
乌海市从2013年起推广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调定补”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市司法局、综治办联合在各社区(村)建设法务室,结合司法局推行法治副主任制度,由法治副主任兼任法务室主任,广泛吸纳人民调解员和社会志愿者协助开展社区(村)法治建设工作。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面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了以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居)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以“交调委”、“医调委”、“物调委”、“商调委”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在各旗县区建立人民调解协调指挥中心的实施意见》,整合基层调解资源,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并总结推广“三联六调、司法确认”典型经验。临河区“交调委”在机构设置、办案程序、档案规范、调解成功率、赔付效率等多方面走在全区前列。
调研组分别同两市综治办、司法局的有关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前不久中央召开政法队伍建设会议,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司法厅党委提出2016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建立包括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内的六项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按照上级的部署,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努力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形成长效机制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