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妇联致函各旗市区党委政府帮助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3.03.2016  16:47

    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和旗市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呼伦贝尔妇女儿童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妇女就业创业、参政议政等方面的发展和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全市妇女的整体素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妇女享有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的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保障妇女权益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妇联的组织形式、工作机制、活动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妇联干部适应新形势、服务妇女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各级妇联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更需要当地党委政府的继续大力支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工作提出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党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4号)、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呼伦贝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引领妇女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战略中奋勇争先、不让须眉,不断释放草原巾帼新活力和创新潜力。呼伦贝尔市妇联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向各旗市区党委政府致函,恳请当地党委政府帮助解决:妇女“人均1元钱”经费落实的问题、妇联按时换届的问题、妇联干部参政议政的问题、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及经费问题等。

    收到市妇联的致函后,各旗市区党委非常重视,有的旗市区党委召开专门的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旗市区党委书记亲自签批指定专人负责解决落实。如新巴尔虎左旗召开常委会议,同意落实市妇联致函所列各项问题 ,具体工作由副书记和组织部部长负责落实;又如陈巴尔虎旗召开编制工作委员会,想尽办法解决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员问题;鄂伦春旗已解决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员;阿荣旗、新巴尔虎右旗妇联主席已被选举为旗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其他大部分旗市区党委政府也正在抓紧落实办理市妇联致函所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