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相继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24.09.2015 12:18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自下发以来,自治区人社厅、总工会、工商联、企协/企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使各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有序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三方委员会主任由分管主席担任。10个盟市也相继成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分管盟市长任委员会主任。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4.09.2015 12:18
我院召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会议
2020年2月25日,社科院
内蒙古社科院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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