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系统19个集体和34名个人受到表彰

21.05.2017  17:30

  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  

  内蒙古19个集体和34名个人获表彰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春艳) 5月19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我区公安系统19个集体和34名个人受到表彰。

  19个受到表彰的集体有:扎兰屯市公安局、科尔沁左翼中旗公安局、苏尼特右旗公安局、阿尔山森林公安局等。34名受到表彰的个人有: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苏玉平、兴安盟公安局信息通信处处长格日勒、乌海市公安局情报中心主任安永刚、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石东路派出所所长李贵忠、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何维峰、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森林公安局局长吴宏才、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白音哈达边防派出所所长达林台、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刑警支队支队长彭刚等。

  此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全区5万名公安民警和现役官兵的优秀代表。近年来,他们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社会管理、服务群众的实践中,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全区公安民警、现役官兵树立了榜样。

[责任编辑 李中锋]